如何辦理報關單證擔保申請?接下來跟著凡爵國際小編一起來熟悉下吧。
海關事務擔保一般分為申請提前放行貨物擔保、辦理特殊業務需要擔保和海關依法強制收取擔保三種情形。其中,企業辦理通關手續中的申請提前放行貨物擔保最為普遍。海關提供通關擔保主要是為了企業提供通關便利,擔保風險除了進出口貨物應繳納稅款外,還有相當部分是針對海關行政程序中對企業申報的報關單證審核風險處置的需要。
擔保人提供的擔保,應當與被擔保人依法履行的海關義務相適應。除了提供擔保的財產權利外,申請報關單證擔保主要涉及擔保人提交的報關單證在種類、格式、內容的完整性、準確性、及時性和有效性方面不符合海關審單要求問題,以及有關進出口許可證件電子聯網后企業已領取紙面許可證件后電子數據尚未傳輸到報關地海關等情況,這同樣屬于通關事務擔保內容之一,也是企業辦理通關事務中經常遇到的問題。
如企業在向海關發送電子數據報關單、海關接受申報后,因不能在規定期限到通關現場交驗有關報關單證(如發票、合同、裝箱單等),而貨物已運抵口岸,亟待提取或發運進出口貨物,要求海關先放行貨物,后補交單證。但是,申請報關單證擔保,不應包括國家限制進出口貨物,未領到進出口許可證件,以及進出口金銀、瀕危動植物、文物、中西藥品、食品、體育及狩獵用槍支彈藥和民用爆破器材、無線電器材、保密機等有國家特殊管理規定的進出口貨物,未能向海關交驗有關主管部門批準文件或證明的情形。
申請提前放行貨物的報關單證擔保,應當書面向海關提出申請。報關單證擔保申請書主要內容一般包括3部分:
第一部分為擔保人資信,內容有報關員名稱、報關證號、擔保企業名稱、企業法人代表、企業地址、聯系電話、企業開戶銀行、開戶賬號、企業公章等;
第二部分為進出口貨物主要信息,內容包括報關單號、進出口日期、運輸方式、貿易國別、報關單證、商品名稱、商品編碼、規格型號、數量、計量單位、金額、幣制等;
第三部分為申請擔保事項,內容包括申請擔保時間、申請擔保種類、申請擔保理由、擔保范圍和期限、擔保責任、海關認為需要說明的事項、備注等。
申請報關單證擔保操作流程是:
報關員根據報關單證的擔保申請內容,按照海關要求的保證函格式內容,有些可以通過海關提供的“保函管理系統”輸入保函電子文本,有些可由企業自行制發的紙面保函文本,經核對無誤后打印3份(一份隨報關單流轉,一份留存海關擔保崗位登記管理,一份報關員憑以辦理核銷),并加蓋擔保單位公章。
報關員攜有關報關單證到海關通關現場提交擔保申請書和紙面報關單、代理報關委托書、合同、發票、提單(運單)、裝箱單、加工貿易備案手冊、涉及貿易管制證件復印件等。必要時,還應按海關要求出示相關的證件資料。
海關受理擔保申請書后,根據報關單證顯示的進出口貨物,核對擔保內容、擔保人資格、擔保期限、擔保人簽字、擔保單位公章等內容,經審批同意后,報關單證擔保申請即生效,企業按正常情況辦理通關放行手續。進出口通關單(進口廢物除外)、出口核銷單、商業單證等可簡化為由經辦關員一級審批,其余保函須經二級審批或者三級審批,一般情況下海關在1個工作日內完成報關單證擔保申請審批手續,特殊情況下應在3個工作日內答復是否接受擔保申請。如果海關不同意擔保的,應當在擔保申請書上批注不接受擔保的理由,并告知申請人可依法維護申報權利。
因特殊情況擔保人要求更改擔保內容的,報關員應當在履行擔保義務期滿前向接受擔保的海關通關現場提出書面申請,格式內容與擔保申請書一樣,并提交有關證明文件資料。一般情況下海關將嚴格控制擔保內容的更改,變更擔保需經三級審批,并在3個工作日內答復是否接受擔保更改申請。
在履行擔保義務后,報關員應及時向海關書面提出擔保核銷申請。經海關審核擔保人提交的單證與擔保內容一致性,對符合核銷要求的,有些海關可在“保函管理系統”作相應的核銷操作,有些海關可在企業自行制發的紙面保函文本中批注核銷意見。報關員應當按照報關單證管理要求,妥善保管擔保申請書,以備接受海關后續管理的需要。
出口報關單證擔保期限一般為7天,進口報關單證擔保期限一般為20天。如需延期,擔保人應在到期前向海關提出延期申請。海關將根據具體進出口貨物、擔保人通關信用等擔保風險情況,按照有關規定予以延期。對到期不核銷擔保的企業及報關員,海關將按照行政處罰實施條例、報關員管理辦法等規定作相應處罰。對擔保人涂改、偽造單證等欺騙行為,經查實情況嚴重的將移交緝私部門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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